本标准由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 

标准前言:

本标准按照GB/T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

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

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86)归口

范围 

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式振动时效装置的术语和定义、基本参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包装、标志与储运等。 

本标准适用于以碳素结构钢、低合金钢、不锈钢、铸铁、有色金属(铜、铝、钛及其合金)等材质的铸件、锻件、焊接件、模具、机加工件为处理对象的振动时效装置(以下简称装置)。 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 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